沂水追收企业债款
北京要债公司帮助您清收企业债务
企业债务是指债务人是企业单位,债务人为个人或企业单位的状况。
公司债务纠纷一般有完善的合同,合同一般为分批的,例如预付款30%,到货款50%,尾款20%。这三项款的正常到款时刻一般在合同中有清晰的时刻点和约束条件。
客户与北京要债公司在洽谈时请清晰以下几大要素:
1、总合同金额;
2、哪部分款无法回收;
3、该部分金钱的约束条件是否现已达成,例如到货款,是否有收条等依据;
4、对方的大致财物状况及公司规划。
北京要债公司客户保证:
协议写明,要到的债务直接转入客户账号,我公司不经手,保证客户本金安全;
协议写明,客户仅托付我公司采用合法手法代为索债,我公司行为与客户无关,保证客户法律上是安全的;
协议写明,无任何前期费用,客户到款后按到款份额付出酬金,客户无任何前期垫资危险。
很多人对于讨债的工作都会感到非常的头疼,因为一来自己没有相关的经验,并且对于讨债这种工作也没有经验,对不同的人要有不同的讨债办法,这说明讨债也是一项技术活,所以很多人都不是专业讨债者,因而面临债款咱们不免感觉无能为力。
沂水县位于鲁中南地区,现辖19个乡镇,1042个行政村,110.83万人,总面积2434.8平方公里,在山东省县级区划面积中居第二位。沂水县历史悠久,是著名的革命老区。秦代即在此置县,隋开皇16年(公元596年)因沂河过境而定名,迄今已1400多年。沂水县是革命老根据地重心县之一,“红嫂”的故乡,《大众日报》创刊地,沂蒙精神发祥地之一。战争年代,陈毅、罗荣桓、徐向前等老一辈革命家曾在这里指挥过战斗。沂水旅游资源丰富,文物古迹荟萃,自然风光怡人,有“地下奇观、山水风光、沂蒙风情、红色之旅”的美誉。近年来,县委县政府把旅游业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“三大亮点”之一重点培育,确立了“政府主导、科学规划、市场运作、集群发展”的旅游发展战略,构筑了“一大景区、三大产品体系、十大景点”的旅游发展框架。目前已建成开放旅游区5处,为山东地下大峡谷、天然地下画廊、地下荧光湖、雪山彩虹谷、灵泉寺森林公园(其中4A级景区一处、3A级景区3处、2A级景区一处)。战国齐长城、沂蒙山革命根据地、姬王崮、沂蒙母亲湖、沂山等景区也将相继规划开发。2005年8月,国家旅游协会、省旅游局、省旅游行业协会联合在沂水召开了“沂水旅游现象研讨会”,总结推广沂水的旅游工作经验。2005年,全县共接待游客210万人次,实现门票收入5700万元,旅游总收入7.6亿元。2006年上半年,共接待游客163万人次,实现门票收入5010万元,旅游总收入6.7亿元。沂水旅游产业集群被评为“山东省十大(特色)产业集群”,在中国首届旅游营销年会上,被评为“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”。